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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地方性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发展迅速,广泛渗透到全国各个地区和各类市场,极大的丰富了金融资产交易的广度和深度。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表明,多元化的会融资产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部分,其发展有利于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有助于优化会融资产配置,实现会融资产价格发现。
我国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近年来,全国各省、直辖市都相继建立了地方性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其中以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深圳、云南等地最具代表性。
大量研究表明,新兴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特别是债权类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单一竞价机制不能适应新兴市场发展的需要,客观上需要建立多元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与竞价机制相比,做市商制度在增强市场流动性、维护市场稳定、抑制价格操纵、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有利于与竞价机制形成优势互补。成熟资本市场的实践证明,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新兴市场的发展,也是OTC市场、B2B市场普遍采用的交易模式,以美国NASDAQ和伦敦证券交易所(LSE)最为典型和完善。
目前,我国银行间市场和外汇市场采用了做市商制度,但近年来,关于我国资本市场是否有必要全面引入做市商制度的争论却一直没有停息。总的来看,我国学术界对做市商的研究才刚刚起步,针对新兴市场做市商制度与市场效率的研究尚处于空白,已有的研究也几乎是对竞价制的股票市场以及债券市场的延伸和拓展。市场有效性是经济学的核心命题,也是交易机制设计的主要目标,更是交易制度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是新兴市场中采用单一做市商制度的交易所之一,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同趋成熟和规范,为分析做市商制度与市场效率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研究样本,本文的研究旨在对这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这也是本文的立意所在。
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回答一下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有何特点?第二,引入做市商制度对市场效牢有何影响?第三,哪种模式的做市商制度更适用于新兴市场?带着以上几个问题,本文以做市商制度为主线和切入点,根据从一般到特殊,从理论到实证,从抽象到具体的思路,对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做市商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首先,在总结发达资本市场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债券市场及交易机制的特点,指出场外交易和做市商制度是发达资本市场债券试产交易的主要方式,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的概念同益模糊,场外市场有向场内市场转化的趋势。紧接着研究了我国债权类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交易机制的现状和特点,并利用理论模型分析了做市商制度对市场效率的影响,得出了在市场流动性相同的情况下,垄断性做市商制度监管效率较高,有利于信息传导的结论。
在深入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利用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高频数据,使用多种统计及计量方法,对做市商行为及其市场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对增强市场有效性有显著的积极影响;第二,适度增加做市商非价差收入有利于提高市场有效性;第三,市场监管对增进市场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最后,本文针对新兴债权类余融资产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了完善做市商制度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