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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体育繁荣发展是我国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重要保障。作为青少年体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实施者,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承担着全面增强青少年体质,选拔、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重任。但是,近年来青少年体质持续下降、体育后备人才选拔面临瓶颈、运动员出路困难、文化素质堪忧等一系列问题无不困扰着青少年体育管理工作者,严重制约了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的健康发展。固有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方法已不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本研究在系统分析青少年体育基层组织系统的基础上,依据协同学理论构建了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的协同机制。以期为我国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在实践上为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发展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对策。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分析了江苏省“十二五”时期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发展的问题,并选取徐州和盐城两座城市作为案例。通过对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校长、教练员的访谈及27所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的问卷调查,为本研究的开展收集了客观的、不带偏见的事实材料。结果表明:1)我国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系统呈现出高、中、初三级层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是我国业余训练的最高层次;少年儿童体校、体育中学、单项运动学校等中级组织,还包括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校走训班、学校体育代表队、课外体育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初级组织。2)要实现我国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不仅要考虑投入、过程、成果、输出、效果等要素协同,还要考虑组织之间能否做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实现共赢,提供的服务是否综合、连续、整合等关系协同。3)形成机制、运行机制、约束机制一起构成了我国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机制模型。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出路与协同管理目标的一致性构成了组织协同的形成机制;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的内部协同、中间过渡、外部协同构成了组织协同的运行机制;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的约束机制贯穿于组织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的始终。4)目前两市采取了市队县(区)办、市队校办、与俱乐部合作方式,实现了一定的协同进展;然而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内部存在组织投入、组织过程、组织结果非协同现象;体育系统学校之间依然存在项目设置非协同、运动员输送非协同现象;与教育系统学校间存在“经费投入共担、人力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共用、培养工作共管、目标认同共识”非协同矛盾。通过徐州和盐城两市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发展的案例不仅说明了构建我国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机制的必要性,而且验证了构建的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协同机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研究的研究内容和视角具有一定的新颖性,通过综合运用系统理论、协同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探讨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体系中多元组织的协同机制问题,目前这方面的文章较为少见,为青少年基层体育组织体系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