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针对学术界对几个不同发展背景下的民族和地区进行比较研究的不足,在田野考察背景下有机地选择了土家族地区、黔东南苗侗族地区、安顺屯堡人地区作为研究的对象进行比较研究,探索教育方式在三个地区文化教育传承中的作用,进而从教育制度、民族法学等角度提出民族地区或区域文化传承的对策。我在研究实践中认为一个民族的民族特征明显且普遍存在于生活生产之中,而不是仅存留在节气、表演、博物馆之中,其原生态就明显,民族文化生活“特实指数”就高,所以这里提出一个“民族文化生活实用指数”概念,简称“特实指数”。通过分析比较三个地区的历史文化、教育发展历程发现,土家族无文字,语言使用少,服饰式简单,仅在大型节气中使用,建筑上吊脚楼有特色,但与汉族吊脚楼区别不大,有摆手舞、牛王节等特殊节气,但无自己的农历年,与汉族一样过春节、中秋、端午等,内容略有差异。民间歌谣丰富,但全用汉语,号子(船工、抬工、薅草)、盘歌类与汉族同类歌谣相近,现多在文化人士中流传,为非典型民族地区。黔东南苗侗族有文字,使用较少,语言使用较多,妇女服饰复杂,妇女着民族服饰在日常生活中较普遍,吊脚楼有特色,鼓楼、风雨桥特色鲜明,有自己的农历侗年和苗年,传统节气繁多,民歌形式和内容多样,特色鲜明,有的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传承,注重用韵,与节气相随,与歌舞相伴,普及程度高,为典型的民族地区。安顺屯堡人使用汉字,汉字文化发达,有特殊的汉语方言存在,服饰古朴,中老年妇女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遍,屯堡式石头建筑,有军事移民特点,过汉族的春节、清明、端午、鬼节、中秋节等节气,内容丰富,保留一些古代汉族节气风俗,特别是保留古朴的军傩地戏,民歌形式多样,疙瘩歌、飘带歌等古朴原始,为一个特殊的汉族民系区。通过对三个地区中学生的民族认同调查也表明,作为少数民族黔东南苗、侗民族的民族文化特征比土家族明显,民族自我认同率最高。土家族地区的民族特征消失得明显,民族自我认同率低。安顺地区的屯堡人在历史上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又为当地迁入的汉族先民,故自我的正统感强,自豪认同最高,故使原始的汉民族文化特征较好保留下来。通过对历史上影响文化传承的因素的分析,我认为历史上汉族主流学校教育是影响民族地区文化传承的重要因素,历史上汉族主流学校教育发展程度与民族文化传承成反比。即汉族主流教育文化影响的时间早、程度深、范围广的土家族地区自己的传统文化的原始性就不明显,文化特征的“特实指数”就低。相对而言,黔东南苗侗地区受汉族主流文化的影响相对更晚更小,故本民族的文化特征保留相对更多,更原始。具体讲在历史上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是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的主要形式,民族地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民族文化“特实指数”高的重要原因,但受以汉族主流文化为教学形式和内容的学校教育的制约和影响明显。安顺地区的屯堡人学校教育出现较早,影响范围广,程度深,但其原始的文化不仅受满清以来的汉族文化影响相对较小,而且受近代以来的现代文化的影响也没有土家族地区明显,主要是经济的相对发达和文化正统的自信为传承本民系文化奠定了物质和精神支撑。从屯堡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快的历程来看,只有迅速完成现代化过程,迅速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保护民族文化的道路才会更加顺利。从屯堡人对作为汉民族正统的自信中我们得到启发,民族自信是传承本民族文化的精神支撑。从历史来看,现在真正保留传统汉族文化的正是我们的少数民族自己。换个角度思考,今天少数民族的许多文化反而是正统的汉族文化。对此,可以在各种教育途径中加以强调,以增强少数民族的文化正统感和自豪感。通过研究我认为,如果真正要让我们的少数民族地区和特殊的汉族民系文化不是仅保留在博物馆、大型集会节气中,相对原始地保留在生产生活中,可能最根本的还是主要需要法律背景下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在实际生活中共同来完成。显然,学校教育是进行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的主要方式。只有改革目前的教育制度,特别是改革少数民族高考的教育制度来实现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功能。为此,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三点:(一)建立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与民族文化传承的双赢机制,应该制定详细的《高考制度中优惠民族地区和发展民族文化条例》,建议高考制度上对民族地区的民族考生,用加试本民族文化科目的得分加分来代替降分的民族政策。(二)细化民族教育法律条文,使民族学校从形式到内容名实相符。将双语教学、民族文化课程、民族学生服饰等“特实指数”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作为考核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硬性指标,并将国家对民族学校的经济投入匹配起来。(三)利用上位法强化民族习惯法,使民族地区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功能更强大。在立法中尤为必要是建立经济上和精神上奖励民族社会、民族家庭传承民族文化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