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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也是在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虽然我国政府一再强调建筑安全的重要性,但安全问题依旧十分严重,所以在新的时代里尽早实行更能适应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建筑安全管理方式对我国而言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论文旨在从多方参与的角度对如何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相关研究,并从宏观层次上构建出了我国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论文首先对我国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目前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为主的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模式,造成建筑市场中的各参与方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并且由于在我国建筑安全责任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施工单位单方承担,没有反映出安全生产中的内在规律,导致安全管理效果较差。通过总结分析美国和德国的先进建筑安全管理经验,指出强调业主的责任、发挥业主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完善中介组织以及保险机制等安全管理手段都是十分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的。由于建筑安全具有公共产品和殊价物品的属性特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那么根据动力机制理论,要想建筑市场中的各参与方积极主动地进行建筑安全管理,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建立一种自利的机制,将它们的经济效益与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这是构建体系的理论依据。同时,论文还对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并通过论述各方参与建筑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为构建体系提供了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依据。在以上基础上,论文构建出了我国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包括以建筑市场中各参与方组成的微观管理层次、政府宏观管理层次和安全文化层次。在这样的体系下,由于建筑市场中的各参与方的经济效益与其安全管理水平相挂钩,它们就会积极主动地进行建筑安全管理。政府主要是要起到营造良好宏观环境的作用,由此保障微观层次的顺利运行,在这种良性机制下最终会形成作用于整个体系的全员参与的建筑安全文化。论文在文章的最后,针对如何保障体系的运行提出了一些关键性的措施,包括以业主为直接责任主体,更有效的对建筑安全责任进行适当的分担;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业主的方式,让业主更有效地去激励各方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此外,保险市场以及建筑安全中介组织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