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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相对于传统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具有特殊性。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高速发展,但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滞后,无法满足产品价值判断和投资者保护的需求。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是找到国内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试图构建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立法层面及具体制度层面的框架,并对完善国内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出宏观及微观层面的建议。 本文研究梳理了美国及欧洲资产证券化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演进过程。在总结次贷危机之后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信贷及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市场机构进行结构性访谈,归纳出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主体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企业资产证券化还存在“缺少大类基础资产特性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等特殊问题。 随后,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建议:一是建议采纳集中立法模式;二是提出了构建“资产证券化纵横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设想及分析框架。并通过国内外三组样本案例的对比分析,验证了纵横信息披露分析框架的可行性。 最后,本文提出了在完善企业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建议,宏观层面包括建立安全港制度、平衡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之间的冲突等,微观层面包括制订主要披露内容的格式指引、加强基础资产池分布特征及逐笔信息披露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