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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树立,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类似案件理应得出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判决结果,即“同案同判”。同案同判是我国司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也是维护我国法律统一适用的必然要求。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现象也是屡屡发生,即“同案不同判”。同案不同判不仅违背了司法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也与我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相背离,严重降低了我国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给我国法律统一适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因此,加大对我国同案同判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从三大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第一部分,同案同判的界定与意义。为了从根本上探究清楚“同案同判”,笔者首先从“同案”、“同判”概念的界定入手,明确了案件关键事实和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在认定“同案”的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由于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事物,这里的“同案”指的是“类似案件”,“同判”指的是“相同或者类似案件”,与该大部分第四小部分遥相呼应;进而阐述“同案同判”在我国理论学术界和司法实践过程中的重大意义,“同案同判”不仅是我国法律统一适用和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而且有助于树立法律权威,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最后,分别分析了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同案不同判”现象频频发生的一般原因,为下文的进一步阐述做好了铺垫。第二部分,我国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实证分析。这部分笔者首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现象进行了实证考察,并且通过真实的案例将其分为三大类,有利于大家更好地认识“同案不同判”现象,也有利于下文提出对策更加具有针对性;然后谈到目前我国“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的特殊原因,其中谈到了我国目前法官职业素养普遍不高有可能导致的自由裁量权滥用和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以及司法权在行使过程中受到行政权和社会舆论的干预等等原因;最后,笔者非常直观的阐述了“同案不同判”现象造成的危害,进一步加深了读者对其危害的理解,认识到“同案同判”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最后一部分,我国实现同案同判的路径。这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过程中如何来实现同案同判。首先,笔者从完善和规范我国的立法机制入手。一部制定的完善、详细有序的成文法对于减少“同案不同判”起着至关重要得作用。笔者认为应该提高我国的立法技术,加强对立法过程的监督,完善立法质量的评价体系,同时还应规范和完善我国的司法解释;其次,提高我国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统一我国法官的来源,提高我国法官的同质化程度,强化法官责任终身制;第三部分,笔者认为应该维护我国司法权的统一行使,应该加快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司法组织去行政化,确保法官独立行使司权,还应加强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最后,笔者认为应加快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设,不仅要明确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效力,规范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遴选过程,最重要的是规范案例指导制度中裁判摘要的撰写程序和标准,更好的发挥案例指导制度和撰写裁判摘要的预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