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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于1990年,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竞争力,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交易方式单一,同时缺少合法的融资渠道,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证券交易风险,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0年我国证券市场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运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解决了上述问题。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推出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为我国证券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制度,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与改革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自2010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距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此间融资融券的试点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表现出了一些急需完善和解决的问题。试点运行以来,中国证监会在推动融资融券试点业务正式转入常规监管阶段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制度,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包括转融通业务的实行、融资融券证券公司数目的增加、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扩容等方面,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证券市场融资融券的平稳运行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常规化发展,更多的证券公司将加入此行列,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要求和交易制度要求将不断提高,这就需要在现有的交易制度基础上能够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的完善。我国融资融券制度于2011年10月引入转融通机制,将其与世界主要证券市场融资融券机制对比可知,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与日本采用的集中授信模式较为相似。因此文章旨在通过借鉴日本较为成熟的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模式,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现状找出若干适用于中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对策,为中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壮大,以及为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文章首先对融资融券相关的理论进行梳理,阐述了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内涵、特点、主要功能和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然后对中国融资融券运行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包括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历程、制度体系、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随后比较了中国和日本融资融券机制的相似性,并详细介绍了日本融资融券业务模式的特点和优势;最后在借鉴日本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的同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现状提出了若干促进中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有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