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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ⅡA)在对内部审计作的第五次定义中,将“为组织增加价值”定位为内部审计的两大目标之一,这标志着当代内部审计从传统的财务型审计向增值型审计的发展。
2006年7月,ⅡA现任主席斯蒂芬·歌菲特在北京作题为“告诉全世界”的报告中指出,内部审计对单位和组织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内部审计能够为组织增加价值。Andrew D.Bailey等也将“内部审计通过哪些不同的价值链为其客户增加价值”列为内部审计界最值得研究的课题之一。
而笔者通过文献综述发现,国外对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研究大多是实务界人士从实践出发,谈一些实务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及障碍,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国内的研究大多局限在国外研究的内容,而且与国外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在时间上,对同一问题的研究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在内容上,基本上是归纳常见的几种内部审计增值途径,分析一些常见问题,提出一些普遍的改进措施,对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研究不全面、不系统。
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在于,实证研究比较缺乏。在笔者所检索的资料中,多数停留在概念层面上,将相关研究建立在实证分析基础之上的几乎为零。由于内部审计的数据资料较难取得,再加上国内对内部审计的实证研究也不如注册会计师审计(CPA审计)成熟,因此在笔者所掌握资料中,结合我国实际来研究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文章较少,对我国的内部审计增值状况鲜有系统的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
因此,本论文可能的创新点是:在对增值型内部审计作了较为全面的理解和解释后,充分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利用我国内部审计的权威机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6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回收的632份有效问卷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实证研究找出哪些因素影响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发挥,力求对内部审计的增值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进而促进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思想和观念在我国的推广,促使增值型内部审计在中国内部审计实践中的发展。
实证部分我选取可能影响增值功能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因为这些变量大部分是国内外学者在规范分析中认为有可能影响增值功能的因素。笔者选取这些变量,从实证的角度来检验究竟哪些因素影响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发挥,实证结果表明,这些因素并非都能影响增值效果:内部审计机构是否独立、内部审计部门隶属级别与内部审计增值功能正相关,但下属单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比例与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高职称、高学历审计人员所占比例数与内部审计增值功能正相关,但与专职人员占比例数、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无显著关系,但专职人员的比重影响到内部审计直接价值的创造;是否开展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与内部审计增值功能正相关,但与是否开展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无显著关系。不过是否开展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影响到内部审计查出损失浪费金额的大小。
基于上述实证结论,笔者认为建设增值型内部审计,需要改进内部审计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内部审计机构,从体制上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的全面展开。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创新审计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增值型内部审计涉足的领域涵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组织治理等多个方面,我们应该积极开展以内部控制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审计等,拓展增值型内部审计的职能范畴。最后,由于内部审计的人员状况影响到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发挥,高职称、高学历审计人员所占比例数与内部审计增值功能正相关,因此推行增值型内部审计,就必须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从严格执业资格认证,制订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设计良好的激励机制、重视和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等方面着手。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增值型内部审计必须注意内部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权衡,注意把握确认与咨询的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在主观的咨询顾问角色和客观的确认角色之间寻得平衡。笔者认为推行增值型内部审计并不意味着内部审计只注重咨询职能而摒弃确认职能,应在扎实做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拓展咨询功能,更好的为组织增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