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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学术界热烈的讨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作为国家关注民生问题及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性目标,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这对我们进一步考察财产性收入、国家收入分配公平以及民生等问题的研究开阔了视野。
本文首先从财产性收入的理论分析入手,从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和私人财产的论述,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正义性,马克思主义“平衡-不平衡”的辩证法等多角度进行切入,对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力发展财产性收入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进行论述。在理清社会主义财产性收入的性质以后,以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作为研究对象,对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确定河北省财产性收入在河北省的发展阶段,深刻了解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河北省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了解河北省财产性收入对河北省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意义。进而对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总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根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不同特点,分角度进行研究,了解河北省财产性收入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变化趋势和比例结构等,为“创造条件”增加河北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发展策略研究提供依据。最后,对如何“创造条件”增加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出可行性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