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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资产并购与转让活动不断创新,很多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通常会采用多种方式来整合资源,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管理目标。在这种整合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个人股东股权发生转让的情况。特别是近两三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IPO审核提速,个人股权转让的数量也逐年增加,转让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但是,从税收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角度讲,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政策缺失和政策操作层面的瑕疵愈发使得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加凸显。本文通过将人本主义的概念引入税收征纳机制中,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变税务机关刚性执法的模式,倡导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柔性管理。在遵循税收基本立法思想的原则下,从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税款征收管理规定入手,重点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税收政策缺失、政策不明晰以及缺乏操作性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寻“合理”与“合法”的平衡,找出化解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的路径,达成征纳双方的一致,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结合的方法来展开研究。首先,对人本主义、税收立法基本原则进行介绍和阐述,为后文提供理论上的支撑。随后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及对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进行分析,之后引入A公司个人股权转让案例,从转让收入确定、成本扣除、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出发,揭示了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股权的成本认定存在征管环节的漏洞、对赌协议涉及的补偿或回购问题没有作出系统的规定、税款征收分期缴纳政策设计不严谨、转让过程中扣缴义务人缺失等诸多问题,然后基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1)加强个人股权转让涉税征管体系建设,完善转让信息管理流程,建立有效的情报交换系统,堵塞个人股权转让税收漏征漏管渠道;(2)在征管环节建立台帐,对涉及对赌协议的股权转让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先行全额履行,合同执行完毕后再行清算,多退少补;(3)明确分期纳税年限,实行均衡缴纳,杜绝人为拖延纳税,恶意拖欠税款的情况;(4)为了保持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规定的一致性,建议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规定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