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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制度保障,而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重大先导步骤。目前,随着农村各项涉农收费和农业税的相继取消,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旧的农村财政收入体系基本解体。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使支持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构建和完善新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政府组织结构、财政收支体制、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等多方面的关系,每一个环节配合不当均可能使改革前功尽弃。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财力支撑弱化,乡镇政府的财力保障问题急需找到新的解决办法;取消农业税后、村提留乡统筹后,乡镇财政如何走出过去累积起来的债务困境,村级组织运转如何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新农村建设的财力支撑如何巩固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加紧调整和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及构建相应的农村公共财政分配体系,明确新形势下农村公共财政改革的方向与制度架构。
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的回顾,客观地审视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分析了税费改革后出现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基本理论以及浙江省农村公共财政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提出了在现阶段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建议。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阐述了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基本内涵、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基本理论,分析了现阶段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第二章回顾了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及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情况。第三章揭示了农村税费改革后普遍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浙江省农村公共财政建设实践中的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它是针对现行“省管市、市管县”的弊端而对地方财政体制作出的重大调整。第四章提出了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思考及政策建议,包括明确农村公共财政建设的方向和模式、进一步完善并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构建有效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以及妥善处理乡镇债务问题。笔者认为,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