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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一大特征,在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代理问题。委托代理双方的目标不完全一致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可能使代理效率大打折扣。股权激励把管理者的薪酬福利与企业的价值紧密联系起来,能促使管理人员和股东的利益趋同。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管理者容易采取激进的会计政策,实施盈余管理,背离股权激励的初衷。财务重述作为考察盈余管理的重要线索,在研究授予股权激励的管理人员是否进行信息操纵中具有重大的揭示作用。
我国2006年起实行的《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股权激励的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国内股权激励的应用呈逐年上升趋势。股权激励的设计、授予、实施与信息披露质量紧密相关,其激励效果有赖于真实可靠财务信息的支持。然而,财务重述的各类“年报补丁”充斥投资者的视野,令人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产生疑惑。为保证国内股权激励健康、有序地开展,有必要研究股权激励和财务重述之间的内在联系。
本文以2006-2009年的国内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单因素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方法,从管理层持股和股权激励实施方案两个角度,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财务重述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提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更可能进行财务重述,说明了国内股权激励的实施使高管有机会主义倾向,更有动机采取激进的会计政策或者财务舞弊;其中,股票期权与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正相关,但没有证据表明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更可能导致财务重述;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价值薪酬比越高,财务重述可能性越小,说明了管理者在权衡了盈余管理的利益和财务重述引起的股权价值下跌后,更可能选择不进行财务重述。
全文分为六章,各章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界定研究概念和范围、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创新点;
第二章先是从委托代理、信息不对称和有效市场理论介绍了有关财务重述和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再对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和梳理;
第三章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从股权激励计划、不同模式的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持股三个方面提出与财务重述关系的假设,同时也针对我国特殊国情对企业性质、国有股比例对财务重述的影响做出假设;
第四章是本文的研究设计部分,以假设为出发点,定义研究变量和设计模型,并介绍了研究样本的选择和筛选过程;
第五章是实证结果与讨论,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分别从描述性统计、单变量分析、多变量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四个小节,研究讨论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和财务重述的关系;
第六章为结论与展望,对本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