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翻译研究出现文化转向,译者在翻译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随之,译者主体性,即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也日渐成为一个热门课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译者主体性进行探讨。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文化间的广告翻译也越来越彰显其重要性,虽然翻译界人士对广告翻译策略和方法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但是广告文体的特殊性和广告文体的极强目的性,要求译者必须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根据广告翻译的目的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使广告翻译得非常成功。本文拟借助“目的论”来阐释译者主体性在广告翻译中的体现,目的论是德国学者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创立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基于原语文本的有目的的行为活动,翻译行为的目的是整个翻译过程的最高准则,它决定了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的选择。正如诺德所言,“结果决定方法”。在目的论的指引下,译者在接受原文本和再创造译文的过程中按其翻译目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凸显了译者的主体性,这种译者主体性在在广告翻译中体现得更明显、更彻底。本文总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介绍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研究目的和论文框架。第二章为文献综述,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广告翻译和译者主体性的研究。第三章重点介绍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目的论,包括目的论的主要含义、发展、目的论的三原则及其主要优点。第四章和第五章为本文的重点部分,其中第四章主要阐述了目的论视角下的译者主体性,具体而言,译者主体性如何在目的论的指导下在接受原文和再创造译文过程中有所体现的。第五章介绍了广告翻译,并重点阐述了在目的论的指导下,译者的主体性是如何在广告翻译中体现的。具体而言,译者主体性主要体现在译者接受原广告和对目的语广告再创造的过程中。在接受过程中,又主要体现在译者如何对原广告进行选择和解读;在再创造过程中,主要体现在译者如何去考虑读者进而进行不同翻译策略的选择。最后一章为结论部分,对全文内容加以总结,并且最后得出结论.广告作为一种目的性极强的文体,其翻译的成功,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广告产品在目的语市场创造利润。根据“目的论”的“目的法则”,译者应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保证广告翻译的成功,同时作者指出了论文的局限性并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