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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财政体制改革仅初步确定了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的财政体制,并没有确定统一的省以下财政体制,而是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近年来,由于财权重心上移、事权重心下移等情况,县、乡两级政府和财政运行的困难凸显,引出了基层县乡两级欠发工资、负债严重等问题。中国县乡财政普遍困难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更是如此。
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的取消,进一步减少了县乡可用财力,加剧了县乡财政困难。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入和农业税的全面取消,虽然中央对基层各类转移支付趋于增加,但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如何解决县乡财政困难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财政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对宁夏自治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分析,从而寻找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有效途径。以宁夏自治区县乡财政的大量实证材料为依据,从宁夏自治区基本情况入手,通过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发现问题、寻找对策,针对乡镇财力的有限性与事权的无限性矛盾越来越突出、乡镇债务负担沉重、债务化解无资金来源、因农村税费改革后引发的清缴尾欠等利益矛盾亟待处理、有些困难乡镇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减弱以及上级政府要求地方配套的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越来越多等问题,结合有关的理论研究和知识,提出优化政府财政管理级次、规范政府间事权划分、建立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乡民主理财机制以及积极化解乡镇债务等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