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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地方行政体制分为路、州(府、军、监)、县三级制,其中路是宋代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宋王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吸取唐末藩镇割据的教训并借鉴汉唐时期的监察经验建立了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宋代的路级监察制度非常具有代表意义,其监察体系严密、监察职能广泛、监察官员管理制度完备,对后世的元、明、清的监察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典范。本文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全面系统地对宋代的路级监察制度进行了论述,并把其中有价值的借鉴经验与我国当今的监察制度相结合,为完善我国当今的监察制度提出了某些建设性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了宋代路级各监察机构的设置情况,具体包括各机构设置的背景、设置的原因、机构的演变历程以及人员编制状况。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不仅是路级的监察官员,同时又是路级机构的长官,被称为监司,走马承受是皇帝派驻地方各路的耳目,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负责对地方各监司的监察。第二部分,论述了宋代路级监察官员的选任、考核和对监察官员的监察。宋代路级监察官员的选任条件严格,路级监察官员不仅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条件、相关的资序条件,而且还要遵守任职回避制度,对于选任的方式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监察官员的考核,规定了考核的权属、考核的等级、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时间。对监察官员的监督更是形成了严密的监察网络。第三部分,着重探讨了各监司的监察职能。首先,监司在进行监察活动时必须遵守监察原则,监察原则减少了监司滥用监察权的发生。其次,介绍了监察的内容,其内容非常广泛,不但涉及官员在行政中的违法行为、财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同时对司法中的违法也有监察权。再次,路级监察方式分为在司制与出巡制,其中对监司的出巡制定了严格的出巡约法。第四部分,在对前文进行分析思考的基础上,总结了宋代路级监察制度独具特色的一些特点。第一,宋代路级监察机构不仅仅拥有监察权,而且各监司同时兼有多种职能。第二,宋代的路级监察体系异常严密,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严密的监察网络。第三,路级各监察官员之间地位平等,公务中互相合作,权力都比较分散。第四,宋代路级监官员的管理制度异常完备。第五部分,对宋代路级监察制度中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借鉴。本部分首先对宋代路级监察制度中值得借鉴内容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宋代路级监察制度与我国当今的监察制度进行比较后,得出宋代的路级监察制度中有借鉴意义的经验,进而对完善我国当代的监察制度提出若干建议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