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纯粹经济损失是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经济关系多元化、复杂化的突出表现。随着“律师见证遗嘱无效案”、“不实陈述案”、“电缆案”等一系列案件类型的出现,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已经成为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中的难题。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通过对民事损害赔偿体系下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处理模式的比较法分析,归纳总结不同法律制度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上的相关考量因素。从损害赔偿的全新视角,尝试着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类型化研究,期待着为解决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难题提供理论上的新思路和实践中的有效途径。除引言外,本文共包括五章。第一章“纯粹经济损失基本理论”。本章由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起源入手,通过对其本质、特征以及在损害分类体系中所处地位的分析,认为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掺杂了许多政策考量因素,需要根据合同法、侵权法不同机能的划分来实现赔偿与控制。第二章“合同责任下的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制度”。本章主要探讨合同关系中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实现。鉴于合同的相对性和可预见性特点,认为合同责任下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是比较全面的。在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范围的确定方面,通过英美、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比较法观察,,归纳出“可预见性规则”、“因果关系”、“直接性与可预见性规则结合”三种模式,从而为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提供参考。第三章“侵权责任下的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制度”。本章主要就侵权责任下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实现展开研究,分别讨论了故意和过失两种不同主观状态下责任成立上的差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纯粹经济损失侵权责任限制的必要性,提出在责任构成要件上要结合过错、注意义务、因果关系三方面综合分析。第四章“赔偿视角下纯粹经济损失的类型化研究”。本章通过剖析现有纯粹经济损失类型划分上的缺陷,提出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出发,以影响赔偿的相关因素之强弱为标准,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分类,从而划分出合同关系中的纯粹经济损失、类合同关系中的纯粹经济损失、特殊侵权关系中的纯粹经济损失、一般侵权关系中的纯粹经济损失四种不同关系类型。第五章“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的解决和完善”。本章针对目前我国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了纯粹经济损失案件的类型化解决方式,并从法律的完善、纯粹经济损失地位的明确、相关制度的构建以及司法实践中类型化研究的加强等方面来完善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