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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提高城市管理和规划水平,进一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度,提高城市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城市中仍有大面积棚户区存在,大量的棚户区居民仍处于贫困状态,使得我国共同富裕的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领导者,能否顺利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国家“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本文将地方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主要负责者,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应承担起领导责任、协调好棚户区改造中各主体的利益、做好拆迁安置房的保障工作、监督各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情况。然而,就目前全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在改造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些地方政府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在改造过程中以权谋私、对城市棚户区居民的就业服务不到位、没有充分保障拆迁居民的搬迁安置、对安置房建设的质量也没有严格的把控,忽视城市棚户区居民的参与权,这些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都阻碍了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因此,本文对地方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剖析了这些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造成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在对问题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包头市政府北梁棚户区成功改造的经验借鉴,提出地方政府实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建议。本文首先介绍了选题背景与意义,系统的总结了国内外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其次,对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地方政府概念进行界定,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再次,对地方政府在我国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影响及原因进行分析。本文最后,针对地方政府在我国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包头市政府对北梁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提出地方政府更好地实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