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历50多年的发展,“枫桥经验”内涵不断丰富,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模式,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的“金字招牌”。2018年,公安部印发文件,要求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参与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的重要载体,目的是让社区农村警务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做出贡献。可以说,适应新的执法环境,转变警务理念,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的多元需求,已成为公安机关持续推进警务发展的重要课题。本论文研究正是基于此背景而展开,以大庆市公安局红岗分局为例,以“枫桥经验”的实践与发展为视角,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研究。本论文基于社会治理视角出发,在三治融合理论、“枫桥经验”核心内涵指导下,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对“枫桥经验”视角下红岗公安分局参与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红岗公安分局在“枫桥经验”创建活动中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多部门联动效果不佳、工作制度供给不足、社区警务模式陈旧、自治主体参与不足等。探究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安主导地位的缺失、制度体系建设的不足、社区警务建设的薄弱、居民自治传统的匮乏等。在上述考察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浙江“枫桥经验”的成熟社会治理经验,提出解决当前红岗公安分局存在问题的针对性对策建议。其中,主要对策建议包括:发挥党建引领,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优化社区警务模式,向科技要警力战斗力;推动社会管理自治化,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等等。通过本论文研究不仅可以为公安机关在“枫桥经验”视角下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指导意见,而且可以提高辖区社会治理水平,为居民创造和谐、平安、舒心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