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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临床症状,随着癌症发病率的不断升高,癌痛的患病率逐渐升高,癌性疼痛是影响癌症患者生活质量的一个最主要因素。随着癌痛治疗规范化的逐步推广及阿片类药物广泛的应用,癌痛的有效控制率不断提高,发达国家癌痛的有效控制率已经达到70-80%,我国由于医疗水平的限制,对阿片类药物的认知不足,使得阿片类药物的临床应用受到影响,癌痛治疗还处在相对低的水平。近10年来阿片类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受到重视,随着缓释剂型阿片药物广泛的应用,癌痛治疗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特别在轻中度疼痛的治疗中,但是对于重度癌痛,缓释制剂的阿片药物往往无法快速止痛,使得部分患者在疼痛治疗的开始阶段仍然需要遭受癌痛的折磨。近年来,随着卫生部对于癌痛治疗的关注,应用短效阿片类药物进行滴定的治疗方案逐渐在国内兴起,在中重度癌痛的初始治疗中,应用快速起效的阿片类制剂,能快速提高血药浓度,大大缩短止痛时间。目的:探讨口服吗啡片与静脉注射吗啡在重度癌痛治疗中的快速有效性及安全性,对两种治疗方法的疗效及不良反应进行对比,探索快速止痛的最佳方案。方法: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入组,随机分配到两个小组。口服组16例,口服盐酸吗啡片,首次剂量为5或10mg,以后每1个小时根据疼痛的评分调整剂量再次给药,直至NRS评分小于3分。首次用药后每15分钟评估NRS。如果第60分钟的NRS评分大于7,疼痛程度无减轻或加重,剂量增加50-100%,如评分减少按照原来剂量再用药,如此类推,当NRS小于3以后每60分钟观察1次,观察期内根据患者疼痛症状按需给药,如果疼痛评分超过3分再次给予盐酸吗啡片,给药剂量根据最后一次剂量给予5mg或l0mg,整个滴定过程持续24小时。静脉组19例,首次静脉推注吗啡的剂量2-3mg,用药后每15分钟评估NRS,如果评分大于7,疼痛程度无减轻或加重,剂量增加50-100%;如评分减少按照原来剂量再给药,至NRS小于3。NRS小于3以后每15分钟观察1次,共4次(60分钟),如果疼痛稳定,每60分钟进行NRS评分1次,观察期内根据患者疼痛症状按需给药,如果疼痛超过3分再次静脉推注吗啡,给药剂量与最后一次剂量相同,最后一次剂量大于5mg的给予5mg,整个滴定过程持续24小时。结果:口服组在滴定开始30分钟左右开始起效,静脉组在15分钟内开始起效。静脉组开始用药之后60分钟,所有疼痛患者NRS评分均下降至3分以下,而达到相同的治疗效果,口服组需要150分钟,两组患者在150分钟之前的每个时间点NRS评分比较,P值均小于0.05,150分钟以后至第24小时两组间的NRS评分对比均没有统计学差异。口服组滴定疼痛至CR/PR的平均时间是92.81±32.50分钟,静脉组是36.32±11.53分钟,静脉组比口服组的止痛效率高,两组间在滴定至疼痛缓解时应用的吗啡剂量基本等效,而在整个滴定过程中,静脉组的吗啡的用量稍大。两组间不良反应的对比:口服组5例(31.25%)出现头晕,5例(31.25%)出现恶心及呕吐;静脉组5例(26.32%)出现头晕,7例(36.84%)出现呕吐,两组间不良反应发生率没有明显差异。静脉组有1例出现尿潴留,口服组没有出现尿潴留,两组均无患者出现呼吸抑制或嗜睡。结论:口服及静脉应用吗啡对重度癌痛患者进行滴定,起效快,副作用少,安全性良好,静脉组起效比口服组快,疼痛缓解需要的时间比口服组短,更适合应用于重度癌痛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