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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加之道德教育的不足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在形形色色的未成年犯罪中,发生在校园内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媒体曝光了不少校园内的霸凌、性侵、侮辱等案件,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也发生了类似的校园凌虐案。中美两国对于类似案件处理结果的差异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现状的反思,其中选择怎样的理念和建立怎样的制度尤为重要。在我国,长期以来秉承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但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更偏重于保障人权的理念,并确立了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这种做法与国际社会奉行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相吻合,符合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但是,在未成年人校园霸凌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如何均衡地保护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利益、如何达到刑事司法制度所追求的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目的,成为在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需要研究的一个棘手问题。本文以校园霸凌案件为视角,探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和制度的变迁。全文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通过中外校园霸凌案件的对比来提出问题,在此部分介绍了目前我国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并于2016年接连出台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与《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李克强总理也做出了重要批示。但是相较于2015年发生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霸凌案件的判决结果,我国霸凌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不予刑事追究。这不禁让我们反思,究竟应当如何看待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味地宽宥实施霸凌行为的未成年人是否合适。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及域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和制度的变迁。笔者选取了法国、美国的相关规定和国际性文件作为研究对象,同时通过系统的梳理与对比,得出在现代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采取单一的惩罚模式,或者采取纯粹的福利模式或保护模式。随着社会对未成年人权利的日益重视,以及对维护社会秩序的追求,现在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越来越追求惩罚模式与福利模式的兼容。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和制度的反思。首先在理念与模式选择方面,我国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且采取惩罚模式与福利模式并存且偏向于福利模式的范式选择。具体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方面,笔者针对刑事责任年龄、社区矫正、刑事和解、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的最后回到校园霸凌案件的处理,论证了刑事司法应当如何应对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