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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打破传统工资制度相对固化的状态,构建尊重教师劳动和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并提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该政策在精准落地的过程中出现了执行偏差,从而偏离了绩效工资政策的初衷,未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基于绩效工资政策的价值导向,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究绩效工资政策的实践样态及其执行偏差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绩效工资政策的执行路径。本研究以文献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为主要研究方法,以全国东中西12个省31个县(区)为调研对象,搜集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样态的相关数据与材料。在此基础上,以政策执行理论和薪酬管理视角为理论工具,探讨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的执行偏差和内在机理问题,从而破解绩效工资政策执行的瓶颈状态。通过相关数据分析发现,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存在执行偏差问题,即政策设计应然状态与现实实然状态之间存在着“执行差距”。一是绩效工资政策顶层设计与政策“再制订”的过程中存在偏差,绩效工资仍以“固定工资”为主,忽视了教师个体的劳动价值,以“约束功能”为主,无法发挥激励导向,以“竞争功能”为主,容易引发分配矛盾;二是绩效工资政策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出现替代式执行、错位式执行及象征性执行等行为偏差模式;三是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层面存在偏差,绩效工资效价过低无法实现教师诉求,绩效考核满意度低难以激发教师积极性。在这一执行偏差的现实样态的背后存在着三种困境,一是多重主体在执行过程中互相博弈难以形成执行合力,二是在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难以衡量无法保证绩效工资分配依据的科学性,三是绩效工资效价不足和经费保障缺位难以达到政策的预期效果。为此,优化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的执行路径,需要进一步构建多层级主体的责任分担体系,实施以学校为单位的团体绩效工资,完善多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绩效工资梯度化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