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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这个决定在描述中国当时的农村现状时,用了三个“很”字,“农村生产力水平很低”、“农民生活很苦”、“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薄弱”,这种状况在今天来看已经得到了莫大改善,但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民生改善面临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基于外部环境的新变化、“三农”问题表现出来的新特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新政策新战略。在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全党全国人民面临的历史使命的当今,回顾中国农村改革的发展历程,把握农业农村改革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有助于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误的教训,进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从1978年至今,中国农村改革40余年,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在以“民生诉求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的政策调整中,中国农业农村经历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体制改革到逐步向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改革。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面对农村复杂的形势,加快解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改革政策上及时做出了调整与完善。文章通过查找、梳理、总结、分析中共中央重要文献尤其是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中国共产党农村改革重点的政策调整与完善为主线,总结出农村改革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与着力点。本文主体有四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和阐述农村改革政策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基础,实践基础包含经验基础与现实基础。中国农村改革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为依据,以中国国情与农村现状为改革的实践基础,为中国农村改革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提供借鉴。第二部分为中共十八大以前中国农村改革政策演化的回望,主要涉及1978年至2012年这一段时期内农村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变化,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1983年,以实行责任制为着力点增强农民自主权;1984年-1991年,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重点,开拓农村市场;1992年-2002年,以发展乡镇企业为重点,建设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2012年,以强化公共服务为重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30多年的改革,成就有目共睹,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思想观念的改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显著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城乡二元结构依旧是制约农村农业发展、农民生活全面改善的主要屏障。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国家实施的政策保障与实践探寻,是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的外部条件,如何发挥内因的根本性作用,使农业农村改革有质的转变,我们仍需要进一步探寻解决方案。第三部分研究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改革政策的调整与完善,统筹全国各地农村的基本现状,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这一辩证思想,从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这一根源出发,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包含以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为着力点的主要内容、原因、实现条件及实施路径。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是土地问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村的基础性制度,而保障农民的利益与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三权分置”,充分挖掘土地使用效益,这也是激活与促进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坚持了这一条,就是坚持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能够从深层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就能够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始终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大局稳定。第四部分是对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改革的经验总结和对“三农”政策演进趋势的分析,突出强调新时代中国农村改革政策要围绕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