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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改革和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包头市,正面临着巨大的环境压力,工业产业偏重、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大、环境保护欠帐多。而且在当前环保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包头市既要加强环保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又要积极推进环保产业向市场经济转型,同时还要适应国家、自治区日益科学、规范、高效的环保管理要求。为此,包头市加快了环保管理探索和改革的步伐。按照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包头市对环保机构和环保职责进行了重新设置和划分。特别是从2005年开始,市辖区实行环保垂直管理,远郊旗县区单独设置环保局,使环保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但是,当前包头市在环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环保职能分散,统一监管难度大;垂直管理造成市辖区政府环保责任缺位;环保产业的政策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环保监管能力不适应环保管理需求;以及法律、经济环保管理方式亟待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不够,公众参与环保管理渠道不畅;社区环保管理的作用发挥不够。面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包头市应该从环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进行改革。即探索环保行政部门大部制改革;市辖区实行有限的垂直管理;改革环保产业管理体制;加强环保监管能力“两个体系”建设;环保管理从单一方式,向行政、经济、法律综合方式转变;实行企业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开展新型社区环保管理。本文试图通过对包头市环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探索构建一个运转更为高效、有力的环保管理模式,为妥善解决包头市环保管理存在的主要矛盾,协调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向与包头市有同样问题的重工业城市在解决环保管理问题方面,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