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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模式,与传统民间借贷最大区别在于其利用了互联网作为传播工具,使民间借贷交易更加快捷便利。在已经过去的2013年,P2P网络借贷呈现出井喷式发展,平台数量迅速增加,截止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八百多家平台公司,给资本借贷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在2013年,P2P网络借贷平台破产、投资者跑路、涉嫌诈骗的新闻也是层出不穷。这样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纠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P2P网络借贷处在监管的真空地带,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配套措施都不完善。为了给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生存空间,充分发挥P2P网络借贷活跃资本借贷市场的作用,笔者认为解决P2P网络借贷问题可以从P2P网络借贷关系中第三方展开讨论。本文以我国P2P网络借贷第三方的角度出发,讨论解决我国P2P网络借贷问题。具体来看,全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结合我国目前P2P网络借贷相关制度的现状展开讨论,提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下,为了更好的解决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问题,建议围绕我国P2P网络借贷现有法律制度来研究,寻找解决方式。这样才是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才能更好的解决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监管层面的风险,该部分提出完善P2P网络借贷的的法律制度首先是要从法律上确定银监会的监管地位,以银监会为主导对P2P网络借贷进行监管。然后对如何监管展开讨论,提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本身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第三部分,从完善征信体系出发,探讨如何降低P2P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该部分首先介绍了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指出了我国的不足,然后结合国内信用体系的不足,提出应当从立法层面加强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加强对个人征信的管理,必要时监管层可以对征信体系进行监管,同时建议实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对接,加强平台间的合作,通过黑名单互换来完善征信体系。第四部分,讨论了资金层面的风险,提出从资金的角度降低风险。该部分提出将第三方担保、风险准备金和借贷过程中的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作为强制要求,并且允许债权的转让,降低借款人逾期还款的风险。第五部分,基于前述分析论证,对全文进行归纳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