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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种剥夺生命的极刑,它的存置与否引起了各式各样的争议,各派学者讨论的角度不一,从道德、人权、法律、社会甚至到政治,方方面面,应有尽有。本文选择了从法哲学中“正义”这一切入点来阐述死刑是否符合正义而应该存在。死刑的正义性问题已经不仅是一种刑法上的技术问题,我们必须深入死刑的价值基础和现实基础来考察,而这正是法哲学的思维方式。全文在整体上从正义的含义、各派对死刑正义的观点、死刑能够存在的正义性是什么以及死刑正义论对我国当下的影响这几个部分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是正义概念的概述和著名的法哲学家对死刑正义性的支持分析。首先,该部分对正义在不同领域做出了解释和定位。然后,引出哲学、法学家们对死刑正义论的历史考察。第二部分是对死刑正义论存在价值的具体分析以及特殊情况下定义死刑正义的疑音。首先,从报应论、威慑论、功利论和人权论来分析死刑应该保留和继续适用。然后,举出具体事例说明在不同历史背景和环境下,死刑正义性引发的争议。死刑问题的本质并不是废除亦或保留,而是死刑的存在是否具有正当性。第三部分是死刑正义论所引发的思考。首先,死刑在将来的走向和形势是怎样的,总结出当下死刑存置、废除和限制适用的状况。其次,通过对我们现实国情的比较,得出我国现阶段仍然应该保留死刑的结论。最后,提出建议,我国在死刑正义的角度下,应该从立法、司法和刑罚等方面入手,做到各方公正,使正义能够在死刑中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