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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地被征为国有。同时,由于土地对农民除了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社会价值,并且社会价值难以量化,即便是准确量化也难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因此,由征地带来的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由此带来的土地纠纷案例时有发生,且70%以上是由征地引起的。如何设计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既能保证补偿的可行性又能保障失地农民的生计可持续成为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对彭山县存在典型征地问题的五个乡镇的158户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对比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对现有补偿下失地农民生计进行评价并从可持续生计角度构建征地补偿标准模型。主要内容包括:(1)理论基础研究。主要概述本研究相关的概念,如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征地补偿的概念。以及关于可持续生计征地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如征地补偿安置理论、可持续生计框架、马克思主义地租地价理论。(2)现有征地补偿标准对失地农民生计的影响。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数学法,对彭山县现有征地补偿标准下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影响因子进行分析,并运用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现有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与影响因素。(3)建立基于可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标准模型。运用马克思主义地租地价理论、征地补偿理论和可持续生计理论相结合确定各项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研究结果表明:(1)基于可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标准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根本途径。欲实现失地农地生计可持续必须使其就业发展和养老保障方面得到长远保障或提高的能力。因此,建立基于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保障我国城市化进程顺利进行的可靠保障。(2)个案分析剖析失地农民现有征地补偿下生计可持续性差。采用AHP法评价测出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性综合指数为38.55,采用模糊数学法测得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程度中“很好”和“较好”加起来共占37%,离达到可持续生计的程度还相差甚远。(3)解决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问题的关键是社会价值的合理补偿。(4)农地社会价值在征地补偿中至少包含两部分——就业发展能力提高的价值和养老保障价值。根据失地农民的自身年龄结构设计不同年龄段的不同补偿项目。针对以上结论,提出保障征地补偿标准能够顺利开展的政府的政策建议: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和加强政策执行监督力度,构建绩效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