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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声乐艺术的特点决定了高校声乐教学有别于其他教学的特性。长期以来此特性使得声乐教学方法普遍停留在“谈感觉”、“找感觉”这样的状况。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声乐艺术事业,为国家和人民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声乐艺术人才,笔者通过深入声乐教学的课堂,体察教学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广泛的阅读有关声乐教学的文献资料、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及有关歌唱发声的医学、物理学方面的资料,希望以高校师生为主客体的教学前提下,进一步解释声乐教学中主观教学法存在的原因、意义,及其必要性和局限性,使广大师生对主观教学法有一个全面、理性的分析;并在这种普遍存在的教学法之上,给于相应的科学解释,这种解释反映了主观教学法无法企及的本质性的东西,它就是客观教学法。客观教学法往往不被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声乐教学中,它是最根本的教学方法。它借鉴了医学、物理学的有关研究成果,因此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增强了声乐教学的科学性。研究主观教学法和客观教学法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歌唱理念,并从主观感受中总结客观的歌唱状态,从而对声乐艺术达到理性认识的阶段,使学生尽快的踏入声乐学习的门槛,少走弯路。笔者通过对高校声乐教师及学生在课堂中存在的某种“找感觉”的现象进行研究,以期揭示在许多类似的主观感受背后存在的客观发声原理和发声器官的客观状态。换言之,某种主观的,对声乐技术和音色的感受一定由某种发声器官的客观状态决定。以客观歌唱状态为根本,构建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声乐理论知识体系进行教学,把它作为声乐学习的敲门砖。主观教学法和客观教学法各有利弊,应将两种教学法相结合,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歌唱的客观状态决定了歌者主观听觉和想象,客观歌唱状态是首要的歌唱审美标准。只有使学生掌握了理论基础,才能发出正确的音色。但是仅有声乐技术理论还不够,在训练过程中必须借助各种手段将好的技术用于歌唱。此时,形象比喻和丰富的想象必不可少。主客观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能避免师生沟通中的误解,提高声乐教学的效率,具有明显的教学效果。在此,笔者试图分别阐明主观教学法和客观教学法的利弊,使这两种教学法各取其利、避其害,主客观结合。并使之在声乐教学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