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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经典领域,也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之一。经过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乡村已经形成了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制度框架的乡村治理模式。但该模式并未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特别是在城镇化迅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广大乡村地区依然呈现出秩序极度紊乱与经济相对衰败的双重治理困境。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颁布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相关政策文件,19大最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更是直接将乡村治理问题上升到战略高度。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以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村庄组织治理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村庄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相互关系,以及村庄组织的治理效应与治理路径问题。文章试图解答三个核心问题: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因素及其角色定位是什么?村庄组织对乡村社区的治理效应如何?以及村庄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路径是怎样的?通过对以上三个核心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够充分了解乡村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其治理机制,助推乡村治理有效和乡村全面振兴目标的早日实现。从以上三个基本问题出发,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在此提出全文的研究问题和界定核心概念,并就研究方法和数据等进行了相关介绍;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主要回答研究问题1,通过对村庄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相关文献综述,以及结合交易成本、自组织治理等理论基础对村庄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逻辑进行理论分析,形成村庄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理论分析框架,是全文的理论支撑;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主要包含了三个具体内容,一是对村庄组织的基本概念进行操作化处理和描述统计,根据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对乡村治理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是整个实证研究的开端和基础,回答了研究问题2的第一个子问题。其二主要回答研究问题2,通过构建基于混合最小二乘法的计量模型分析了不同村庄组织的乡村治理效应,是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三主要对应研究问题3,主要采用中介效应和结构方程模型等方式分析村庄组织产生乡村治理效应的主要路径,是全文的又一核心内容。第四部分为结论与讨论,根据理论与实证分析结果,系统归纳与总结全文的研究结论,并根据研究发现和结合现有研究状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的展望等。基于乡村治理中交易成本极小化的基本立足点,研究分析了乡村治理中的交易类型,构建了以村庄自组织治理为基础、基层政府和外部市场为补充的乡村多元治理模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村庄内部,构建了基于村庄自治组织、村民经济组织和村庄社会组织等村庄组织类型的村庄内部治理模型。以上村庄内外部的治理模型共同构成以交易成本极小化为基本目标的乡村多元治理模式。由于以政府、市场和村庄为中心的三元治理框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基本共识,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村庄内部组织的治理效应及其治理逻辑问题。根据文献归纳,村庄内部主要存在着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三种组织类型。以村民自治为主要治理过程的村庄自治组织代表村庄内部的科层治理机制,村庄经济组织代表村庄中依靠经济利益交换为基础的市场化治理机制,村庄社会组织则主要代表了村庄中以社会网络关系为依托的自组织治理机制。以上三种治理机制共同作用,形成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产生乡村治理的最终结果。为进一步检验村庄组织的乡村治理效应,文章基于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对乡村的治理效果进行了客观分析与评价。根据乡村建设理论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乡村治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秩序和宜居环境等几个方面。以上述四个维度为基本框架,研究构建了乡村治理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并计算出乡村治理的综合总分以及乡村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秩序和宜居环境四个维度的各自得分。其结果显示,当前乡村治理中公共服务的差异性及权重值相对较高,乡村社会秩序得分普遍偏低且差异不大,乡村经济发展得分相对较高但内部差异较大。乡村整体上呈现出重经济治理而轻社会与环境治理的内部非均衡性与从东至西逐渐降低的地区非均衡性特征。根据以上乡村治理效果的得分情况,研究通过构建村庄组织与乡村治理效果得分的计量回归模型分析了村庄中不同组织类型的乡村治理效应。研究结果显示:以村民自治为主要途径的乡村自治组织通过村庄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科层治理机制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显著的公共服务供给效应和综合治理效应;以企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为代表的村庄经济组织通过利益互惠机制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显在的经济发展效应,以及潜在的公共服务供给效应和宜居环境改善效应,最终提升了乡村的综合治理水平;以宗族、宗教和文化娱乐团体等为代表的村庄社会文化组织基于社会信任机制对乡村治理具有明显的经济发展效应和公共服务效应,显著提升了乡村的综合治理效果。村庄组织的乡村治理效应还呈现出一定的地区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的村庄主要依靠以企业组织为主的市场化治理机制产生乡村治理效应,中部地区主要通过互助性社会组织实现乡村治理效果,西部乡村则重点依托传统的文化组织资源参与乡村治理实践。村庄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之一在于村庄中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非正式治理的组织类型可能通过影响和干预正式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产生不同方向和不同程度的乡村治理效应。根据村庄经济组织(或者村庄社会组织)、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效果的中介效应和路径分析结果,村民自治对村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产生的乡村治理效应主要存在两种作用路径:一是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对两类组织的乡村治理效应具有部分中介效应,具体体现为村庄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促进了村庄管理和监督的民主化,从而进一步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正向的功能效应;二是村庄的民主选举对村庄组织尤其是村庄社会组织的乡村治理效应产生一定程度的遮掩效应,即村庄组织阻碍了村庄的民主选举,最终产生了乡村治理的反攻能效应。综合比较上述两种间接效应的绝对值,村民自治对村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整体间接效应体现为间接促进效应。本研究基于交易成本极小化的基本视角分析了村庄组织与乡村治理问题,将乡村治理解读为为实现交易成本极小化而形成的乡村在科层治理机制(自治组织)、利益互惠治理机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信任治理机制(社会组织)之间相互选择和相互结合而最终形成的综合治理模型。通过运用CLDS村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检验了不同村庄组织类型的乡村治理效应和乡村治理路径,探讨了在一个多方共治的乡村治理框架下村庄组织类型对乡村治理的功能效应和作用机制。这一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不仅揭示了单个村庄组织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效应和治理路径,还进一步对不同组织类型的治理治理效应和治理机制进行了横向比较。文章中关于乡村治理效果的客观评价为乡村治理甚至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价研究提供了可供探讨的研究方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研究中偶然性和对抗性结论较多的研究现实,进一步补充和丰富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