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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讨论宪法土地权利问题,选择以此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源于本人对我国土地问题的长久关注。土地制度事关一国经济制度的成败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土地是三大生产要素之一,出于人的基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人类对于土地的依赖是不言而喻的。正基于此,学术界从未忽略对土地问题的理论研究。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没收地主土地给无地、少地农民耕种到建国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我国土地制度在短暂的历史更替中发生了急剧的变革,并深刻影响了中国现代历史的进程。为此,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审视了这一制度的变迁,力图揭示制度背后的一般规律,取得了积极显著的成果,只是令人略感遗憾的是土地问题至今尚未引发宪法学界的适度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暴力强拆、非法圈地等集中反映人地矛盾的相关问题暴露出来,地方政府的不适当介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导致了权利与权力的尖锐对立,激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各学科对此进行了分析论证,却鲜见有效之举。权利保护是现代宪法的精髓,宪法关注人的基本权利,土地是人类财产的原始形态,在资源短缺且不可再生的情况下,宪法更应体现出对人在土地上享有的权利的尊重。这是这一问题的意义之所在。本文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出发,借助现代宪法分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权利保留原则和有限政府原则,主要从社会经济权利方面探讨宪法对公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全文结构共分为7个部分,除引言和结论,全文大致呈现如下论证过程:第一章主要论证土地的财产属性,以此作为宪法对公民土地权利保护的切入,重点论证将土地权利纳入财产权利保护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第二章主要分析我国宪法构筑的土地财产权利体系,通过各部门法对公民土地权利的具体表述,分析这一体系的制度性缺失,第三章就财产权利中最为重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问题进一步分析我国现行土地权利体系二元结构的理论根源,引出了土地私权保护与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或者说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对当前理论界存在的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批判,根据宪政原理,初步提出了完善制度设计的举措,第四章重点分析了二元结构下集中反映公权力对公民土地权利侵害的两个方面,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的宪政实质进行了厘定,分析了权力侵害的理论根源,第五章主要基于前四部分论证的内容及本人对我国土地问题的粗略认识,初步提出了二元所有制宪政制度完善的思路与举措,力图保障公民土地权利、化解社会矛盾。本文论证方法侧重于理论分析,简单运用了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至于现实生活中的生动案例,确能起到很好的论证作用,但由于其占用篇幅太大,且多半为大家耳熟能详,因此不在文中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