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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自其诞生之日起便被视为“社会的良心”、象牙塔,承担着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一个变化发展的概念,在大学的发展历史中不断扩展,而今大学在融入社会中心时,在全球道德危机的背景之下,大学的“社会良心”形象严重受损,精神追求缺失。大学早已不是过去所谓的“心灵净土”和“精神家园”,不再是社会道德和学术的灯塔,与社会的期待形成鲜明反差,严重削弱了大学的精神感染和社会支持信任。道德方面的失落,使自身深陷困境。那么此时对大学道德责任的寻根溯源,通过深入解析和探寻大学道德责任的演变,以求能够寻求大学道德责任发展的规律,并为当今道德精神的重建提供依据。大学道德责任的历史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即中世纪的大学道德责任演变,17世纪至19世纪,19世纪末至现在。在每个阶段中分别指出该阶段大学道德责任演变的事实及分析道德责任发展的特征及问题。最后提出应对大学道德责任发展中出现问题的对策及对当今道德启示意义。在中世纪大学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并且以培养人的终极目标为目的,是社会的良心。随着产业革命的进行,教育的地位逐渐提高,大学发展出科学研究职能,大学不仅仅要对自身的道德负责,还要对科学研究中的学术活动负道德责任,同样不能忽视大学道德教育。随着社会持续发展,国家之间经济、政治竞争的压力,和大学自身经费的困难,使得大学和国家之间相互依赖,大学也逐渐失去学术自由,在社会中的批判力量下降,大学教授关注自身的利益多过学校利益。这是大学功利主义思想盛行的结果,这使大学管理混乱,社会风气日下,大学道德责任亟待重建。大学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忽视其存在的真正价值,对真理的追求,以学术为中心的氛围。大学在道德教育时不能采取灌输式的教学,应该赋予道德以实际的意义。大学的制度亟待改善,制度化的科系,制度化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术自由。在追求学术自由时,要时刻谨记尊重知识的理性,自己在社会中的道德责任。大学教授在学术研究中,不能仅关注学术成果,还要关心道德要求,处理好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