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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创立于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国,设立试点并创建了乡村银行,它以小额信贷特有的运行机制专门为贫困人群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资金,从而使贫困人群摆脱了经常处于金融服务边缘化的局面,满足其生产生活资金需求,帮助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怪圈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创新性的扶贫模式很快在全世界得到了推广。我国于1994年也开始引入小额信贷并进行试点,在当时由于采取的是非政府组织运行形式,虽在扶贫方面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组织机构的发展空间受到很大的限制,不能可持续地为贫困人群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于是在1999年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开始试点发放小额信贷并于2001年12月全面推广,从此农村信用社承担起了发展小额信贷项目的重任。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不仅能够缓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延缓民间“高利贷”的滋生,还能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更能有助于快速打破现存的“二元经济”发展格局。虽然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已走过10个年头之多,不论是服务的覆盖面还是授信农户的数量上来讲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和笔者的实地调研发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并不十分顺利,存在着一些困境阻扰其正常开展,为探究竟,本文基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是基于机构的角度分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困境,通过与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之间的对比发现,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资产、人员和营业网点四个方面的困境;然后是基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分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困境,根据农村信用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信息成本、监督和管理成本以及预期违约成本和收益空间与村镇银行的对比发现,存在高成本、低收益的困境;最后是基于国家政策角度分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存在的困境,指出了政府一方面要求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贷,另一方面又缺乏足够的激励或补贴机制等相关政策支持,使得农村信用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处于困境之中。本文最后根据这些困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帮助农村信用社尽快走出困境,实现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地发展,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