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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党的十八大对我国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肩负着更繁重的历史使命和责任。被誉为“契丹摇篮”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全县属低山丘陵区,经济生活条件较为艰苦,特别是该地区为以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区域特点,也决定了该地区社会关系的复杂性。该地区共有人民警察400余名。这些年来,该地区民警在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的情况下,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为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巨大的牺牲。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人民警察队伍面临着多种文化思潮的考验,在认知标准、价值取向、政治素养、道德观念等领域也在所难免的经历着一场深刻变革,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伴随着犯罪手段与形式的新变化,对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新要求。然而,在肯定主流思想与先进事迹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仍存在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违法、违纪、腐败等现象,这极大地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声誉,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客观准确的把握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警职业道德素质不仅对该地区具有重要意义,对研究其他地区民警职业道德素质也具有启发意义。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当前边远地区少数人民警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少数民警的政治立场动摇、党的理论知识掌握不深刻、宗旨意识与责任意识淡薄、入警动机庸俗化,执法水平待提高、自律意识与生活作风整体需改善和工作压力较大,身体素质滑坡等。为此我们提出了加强边远地区民警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的具体对策。主要包括:加强对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构建民警职业道德素质评价体系、搭建民警职业道德素质培训平台、完善人民警察工作发展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