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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是富国强国的关键。人力资源管理的课程作为一个新兴的管理领域正在我国崛起并迅速发展,在组织的规划、建设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故人才队伍的建设也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在当代西方,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己逐步推广和应用于政府部门人事管理之中。在我国,虽然在公共部门管理工作中引入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特别是在宏观层面,国家已经逐渐改换了原有的人事管理手段,采用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政府机关工作水平低下的局面。但在一些具体的部门,如法院系统,特别是基层法院依然存在着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法院系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基层法院作为法院系统中案件数量最多、干警人数最多、与当事人联系最广泛、最紧密的一级部门,在依法惩治犯罪、解决纠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工作效率不高、职业感下降、人多不好带等问题。基层法院作为司法机构,虽有别于其他政府公共部门,但仍可以参考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进行管理,特别是要结合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公正与效率”来进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东莞市地处珠三角,是全国仅有的四个由市直接管辖镇区的地级市之一,目前共有3个基层法院。东莞市基层法院自成立以来,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复杂,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无法很好地适应当前形势,司法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因此,引入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方法和模式成为东莞市基层法院的必然选择。本文通过笔者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工作实践和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论,总结了东莞市基层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自身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能动性,打造一支专业化、正规化、高效率的基层法院干警队伍,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审判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