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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随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其价值越来越得到突出的表现,其在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滥用和利益冲突问题越来越引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来源群体的忧虑,其在现有知识产权体系规则下产生的不公平的利益分配规则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深思、质疑与反对,因此对其进行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探讨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本文在此现实背景下,从追求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为维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有人的利益,特探索对其进行著作权保护的理论依据和进行实体规则制定中所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方法,以期为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做点滴之力。本文在结构上,通过第一章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述的研究,在于准确而清晰的确定我们在此文所要探讨客体的对象和范围。其中在第一节探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第二节讨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在第三节探讨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相近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以进一步确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研究对象。确立了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后,笔者在第二章探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分析,在此章笔者通过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公有领域、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私权属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公共政策选择基础等方面分析探索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分析。在保护对象和合理性分析之后,第三章探讨如何完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立法。此章的前两节在私权层面探索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国际和国内的保护状况。在保护状况分析完之后,第三节笔者进一步提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立法的建议,在此节笔者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主体立法的建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客体立法的建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内容立法的建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时间上的立法建议等四个方面具体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立法的完善。综上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的界定、保护的合理性分析、现实保护的国际国内状况、以及进行著作权立法保护的完善,形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基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