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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的改革开放,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工业城市的发展,更多的也带给广大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从农民脸上的笑容,从农民鼓起来的钱袋,从农村整洁的村容等各个方面,都能深刻感受到农民的生活正在走向一个灿烂的明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农村社会取得发展成果的同时,农民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农民权益受侵犯问题。针对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我国相关学者和实践工作者一直在做着不懈的努力。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农村工作是一项即庞大又琐碎的工程,覆盖面比较广,同时农村事务处理起来千头万绪,要想切实解决好农村问题,必须要做到有头可抓,有序可依。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广大农民最直接的领导者,他们在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是最有责任和权力去保护和维护农民利益的。但是在现实,我们的农村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民权益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问题,甚至在某些方面,正是基层组织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最终造成我们广大农民的权益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本文在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利益集团理论的基础上,以农村基层组织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发展历史,在充分认识到农村基层组织天然的“草根性”特点之后,提出了农村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民权益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的观点。在分析的过程中,本篇文章将分析的重点放在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民权益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损,以及相对应的对策提出上。具体来讲,论文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述的观点做了论述:第一,农村基层组织的边界及农民权益的内涵。结合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的理论,对我国当前的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了概念界定,对农民权益也做了详细的阐述和说明,同时说明二者的相关性。第二农村基层组织维护农民权益的缺损现状。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民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权利四个维度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基层组织维护农民权益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第三,基层组织维护农民权益不利的原因分析。这是本文的一个重点,针对当前村在的问题,从思想层面、行为方式层面和管理体制层面对当前基层组织维护不利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和全面的剖析。第四,农村基层组织维护农民权益的对策建议。根据分析的原因,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具体来说,要想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民方面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法规。要想维护好农民的权益,制度建设是最基本的保障;其次,通过规范制度机制,从根源上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二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明确二者的责任分工,为它们各司其职提供制度上的依据;同时调整村级领导班子结构,提高村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将这些直面农民的组织和人员的素质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来确保他们在维护农民权益上的正确性和方法性;再次,要鼓励和扶持其他的组织形式,扩大农民维权的渠道;最后,要注意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来规范和约束农村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民权益时的行为。期望这些对策的提出能够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它们在维护农民权益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