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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新三板成为全国型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市场由此开始扩容。随着挂牌企业数量迅速的增长,我国的场外证券市场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截至2017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已经突破10000家,规模超过了上海交易所与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总和,仅就挂牌企业数量而言,新三板市场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公司的信息披露对于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恰当的信息披露有利于解决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公司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有利于经济资源在资本市场的有效分配。随着发展的不断推进,新三板挂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不断出现,一方面,新三板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另一方面,由于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数量的不断增长,挂牌公司的规模差异以及资质差别等也越来越明显。2016年5月27日,股转系统推出试行的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将挂牌公司分成基础层和创新层,并规定了相应的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筛选信息的效率。但是试行办法并未进一步就基础层和创新层的会计信息披露规则、方式等进行配套的优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层管理的效果及影响。本文主要采用规范性研究方法以及部分统计数据分析,首先对场外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分析当前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现状以及特点,旨在探究当下我国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制度规则中存在的问题和挂牌公司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这两方面进行讨论,并进一步分析了导致问题发生可能的原因。然后通过对于美国、日本及台湾场外市场相关制度操作的借鉴,总结其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经验,主要包括设计针对不同层级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信息披露的监管以及将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相结合。最后是对于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些思考以及建议,第一,设计新三板市场分层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其中分别针对基础层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的特点提出了相关的披露建议。第二,信息的披露应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包括信息披露形式的多样化、财务信息指标的细化披露和基础层企业持续披露内容的差异化安排。第三,新三板市场各主体共同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主要从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以及外部监督三方提出建议,希望能够促进新三板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