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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史上,戴维·赫伯特·劳伦斯与曹禺是两位被认为很有影响力的现代作家。他们的文学作品挑战了传统思想,这使他们都曾饱受争议,但后来其艺术成就又得到肯定和大力推崇。他们在各自的作品中表达了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强烈的关心社会,关心人类的人文意识。 劳伦斯的长篇小说为他带来了盛誉,曹禺也是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学术界对二者的研究已经趋于成熟,然而从比较文学的视角把两位作家放在一起研究的论著并不多。在本文中,我们将以他们的成名作品《儿子与情人》和《雷雨》为例进行对比研究。相似的人生经历,相似的表现主题以及他们在作品中反映出的相似的人类文化命运使他们具有诸多不谋而合。然而,毕竟两位作家生活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文化背景里,他们对于其在作品中共同的表现主题(情感悲剧、反现代文明、性)的阐述和升华又有着不同点,相似的表现手法后面隐藏着不同的文化内涵。两位作者的作品都带有一定的自传色彩,本文以二者的真实生活为切入点,比较他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论文首先着重介绍了劳伦斯和曹禺的爱情生活经历,为分析两部作品中的情感悲剧和命运悲剧做铺垫。论文第二部分运用悲剧美学思想分析了两部作品中的主要情感悲剧和命运悲剧,发现他们人生哲学观的内在联系及其悲剧意识上的超越性。面对生存的困境,两位作者都能勇敢正视并采取正确的反抗态度,这也体现了他们生命哲学的契合之处。但东西方迥然不同的大文化环境使他们的生命哲学呈现不同的特色,最终导致不同的反抗归宿。在反现代文明这一研究对象上,劳伦斯侧重反对工业革命带来的现代工业化,导致男女关系的异化,寻求人类的本真;而曹禺反对的是现代具有缺陷的理性文明,寻求人样的生活。论文还阐释了两位作者的宗教情结以及在他们作品中的体现和意义。论文第三部分阐述了二者不同的性爱哲学。劳伦斯认为工业革命的最大罪恶就是压抑了人类的本性,尤其是性和本能,并试图通过建立和谐的两性关系来解决社会问题。曹禺肯定了人的自然情欲和性,而且人生的苦痛有些是通过性爱的追求表达出来的。性爱不再是污秽的字眼,而是人的生命存在、生命意识的标志,伴随着自然之美缓缓流淌。 由于其所属文化特性的不同导致两位作者不同的反抗命运,但二者对民族、社会、人类文化意识的深切关怀跨越了地域的限制,在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中引起共鸣,使其为民族和人类的文化的再繁荣做出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