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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为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1999年4月20日,由财政部出资在北京成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随后相继成立东方、长城和华融,分别处置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资产。由此,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开始进入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至2007年1月,信达、东方、长城和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先后宣布已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在过去7年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12102.8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2110亿元,比国家核定目标超收286亿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处置方式影响处置效果的问题备受指责。目前,随着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的完成,商业性不良资产的处置成为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营业务。商业性不良资产处置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有很大的差异,其政策取向、监管重点、经营目标、外部环境等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本文拟从研究和探讨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入手,客观评价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提出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选择思路。论文共分6章。第1章导论,该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列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第2章论述了不良资产处置的理论基础,界定了不良资产与不良资产处置的内涵,阐述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第3章比较分析了国外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方式,总结了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方式的国际经验。第4章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总体情况出发,研究了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在过去7年资产处置工作中运用的各种处置方式,并分析了在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工作中选择资产处置方式的思路,本章是论文的重点。第5章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方式的属性要素进行了创新分析与归纳,提出了资产管理公司在商业性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选择资产处置方式的建议。第6章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概括总结,对创新点做了简要阐述,并对将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