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券市场在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我国正处在发展和完善阶段,它也是融通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研究遏制证券违法犯罪,保障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和归纳证券市场违法犯罪的现状。当前证券市场“违法暗数”较大。这些违法暗数,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违法暗数”形成的原因既有执法理念的问题,也存在当前查处证券违法犯罪的技术手段和查处违法犯罪的工作技巧落后的原因,同时还存在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者逃避查处的原因。当前中国证券市场上还有一种违法违规的“奇观”——“再犯率”较高,并且“再犯率”较高主要集中在证券公司和多发生在二级市场。在上述情形之下,证券违规犯罪的形态在过去单一形态下又呈现多样化,这种多样化不仅表现在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等主体多样化上,还表现在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多样化上。再加之,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也使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者有机可逞。第二部分,对证券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宏观分析。证券违法犯罪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时期较短的外部环境有着较为直接的关系。外部原因主要表现在:1.不能独立有效司法是证券违法犯罪的重要条件;2.股权结构不合理是证券市场混乱的重大原因;3.监管不力是证券犯罪得以存身的温床;4.民事责任的追究不到位助长了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第三部分,根据前述部分的研究,本部分主要是建构性的探讨,从六个方面提出预防和惩处证券方面的违法犯罪的政策及完善法制的建议,包括:大力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强化风险提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完善证券监管规则和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我国惩治性法律的立法;积极打造一支既懂证券金融又精通法律业务和办案技能的执法队伍;大胆进行改革,打破证券公司垄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