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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广泛实施,生态旅游作为满足需求、保护环境二者得兼的一种旅游形式引起了广泛的重视。然而,从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看,目前却存在着严重的“泛化”问题,使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旅游反而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如何协调好生态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寻求人类的生态旅游活动与自然发展的和谐,实现生态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旅游学术界所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从环境伦理理论与生态旅游实践的结合上去理解和把握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的研究方向,国内外均出现研究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一研究现状,本文首次提出环境伦理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将人对自然存在物的义务纳入伦理学关注的视野,进而将传统伦理学关注的人际义务扩展到代际之间的观点;且根据国内生态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其实质是建立在传统伦理学基础上的价值取向问题,与生态旅游参与各方缺乏必要的环境伦理意识息息相关;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运用环境伦理的理念指导生态旅游,建构一套适应生态旅游活动需要的环境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以期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最终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领域的研究不足。本文在国内外生态旅游实践和理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通过对生态旅游内涵的分析,融合环境伦理的精华,结合维利切人土著公园的成功案例,对该案例中遵循的生态旅游环境伦理的基本理念与原则进行阐述,多维度、多视角初步探讨了环境伦理理念对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所具有的特定功能及积极作用,突出了生态旅游环境伦理理论的可操作性研究,并探讨了环境伦理视阈下我国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构想,构建并充实了生态旅游环境伦理体系。通过对生态旅游环境伦理的研究,笔者认为,生态旅游活动离不开环境伦理的价值导向,解决生态旅游活动产生的环境问题的唯一方式是摆脱旧的旅游观念的出发点,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改变人类的价值观念和环境伦理态度,只有坚持生态旅游的环境伦理目标和环境伦理原则,重视环境伦理在生态旅游中的指导作用,才能实现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实现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之,生态旅游环境伦理的研究丰富了旅游环境保护学的内容,并为人们处理生态旅游活动过程中人与旅游环境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等方面提供了伦理依据;用道德约束人们的旅游行为,使人们在生态旅游过程中自觉爱护旅游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研究成果将会对保护生态旅游环境,促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和民众环境伦理意识的提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对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及践行环境伦理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