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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与人类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固体废物的数量也迅速增加,固体废物的处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亟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在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后,西方发达国家深深感受到资源环境对本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于是借发展中国家迫切发展经济的需求,大肆向发展中国家越境转移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繁荣构成了根本性威胁,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对外经济的全面开展,我国已成为很多发达国家输出固体废物的目的地并深受其害。如何应对固体废物越境转移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的危险已经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是一个涉及层面非常广泛的领域,本文仅从法律的角度对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问题做出一些探讨。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由于多种原因的存在,很多工业发达国家大肆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有害固体废物,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现象非常严重,这给我国的生态环境以及公众健康带来极大隐患。为了捍卫国家环境安全,保证民众的安全和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需要采取有效的法律对策来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第二部分,主要考察我国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现状。首先,在“污染转移合理论”的影响下,为谋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不惜牺牲生态环境作为代价;其次,分析了我国在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方面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最后,阐述了我国在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领域的比较重要的具体原则和具体制度,主要是“三化”管理原则、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原则、污染者依法负责原则以及固体废物进口的分类管理制度、全过程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三部分,阐述了美国、韩国和欧盟在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方面的法律对策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文章的结论部分,重点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对策的完善。首先,树立生态理念,生态理念是人类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而产生的对人类命运的思考,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意识;其次,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再次,预防原则、协同合作原则以及公众参与原则是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工作中的非常重要的原则,针对国外向我国大肆转移固体废物的日益猖獗,我国应当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变事后被动治理为事前主动防范,加强国内各地之间以及国际社会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同时充分调动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共同构筑防治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防线,给予转嫁环境污染的行为以严厉打击。最后,健全相关的具体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体系,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管制度,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强度和力度,创新综合的环境责任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固体废物的越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