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同时我国原有从传统行政体制衍生而来的商事制度限制了企业发展的步伐,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释放市场活力,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拉开帷幕。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运行近6年以来,潼南区市场活力得到极大释放,企业获得极大经营自主权。然而,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想要商事制度改革想要高效运转,不是靠一已之力便能达到的,大量领域需要多部门协作,部门协同状况需要各方多加关注、持续完善。为此,本文将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部门协同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商事制度改革中部门协同的运行机制和协同效能,研究部门协同的困境与其产生的原因,从而提出优化部门协同的建议,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界定了商事制度、协同、部门协同等关键词的概念,通过新公共服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等学界重要理论,作为本次研究过程中的重要理论支撑,引导本文写作。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归集梳理了国内外商事制度、部门协同、商事制度部门协同有关的文献资料和法律法规,厘清国内外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研究成果。通过访谈调查法,对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涉及协同的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对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访谈调查,全面了解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部门协同的运行现状和困境。通过比较分析法,将国内同级城市的优秀做法进行对比,借鉴其中优秀做法,提出优化潼南区商事制度部门协同的措施。本文认为,商事制度改革涉及部门过多,凭借市场监管部门的一己之力,不可能实现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行,必须要进行部门协同。本文以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和成效为切入口,认为潼南区从商事登记制度、商事监管制度、商事信用制度三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行改革,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激发了市场活力、提高了群众办事便利度,并预判出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下一步态势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加大数据化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同时,本文对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部门协同的领域进行了分析,认为通过法规规章型、临时会议型、数据交流型三种协同运行机制,潼南区的商事制度取得了崭新面貌:市场准入实现了“先照后证”,实现了商事信用系统的从无到有,形成了新的商事监管模式。在现有的运行成果之下,潼南区商事制度中部门协同还同时存在着流程整合阻力出现、跨部门问题解决难以及时、信用监管约束乏力的运行困境,相对应,这些困境由制度建设全面不够、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利益冲突存在不变所造成。为了破解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部门协同困境,本文提出通过创新法制体系建设、优化人员体制改革、强化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制度来优化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部门协同的困境。本文立足于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协同的实际状况,将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宏观到微观多角度针对性对改善潼南区商事制度改革中协同状况提出建议,努力为相似改革地区提供参考。同时,部门协同困境只是作者以基层视角探访出的商事制度改革运作困境的某一方面,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改革中其他运作困境需要学界给予更多的研究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