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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已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中,尤其是在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领域内,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专利权相比,技术秘密有其自身的优势,采用技术秘密形式保护研究成果,不用交纳相关的维护费用,没有保护期限的限制等。因此,越来越多的研发者选择技术秘密作为科研成果的保护载体。实践中,将技术秘密转化为生产力与利益的有效方式即进行许可使用,但由于种种泄密情形的发生,纠纷难以避免,究竟何者承担责任,弥补泄密造成的损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技术秘密许可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原因,采用辩证思维,对减少乃至避免纠纷的方法进行探讨。首先,介绍技术秘密概念并分析其特征,从而明确技术秘密为财产权的法律属性,为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列举现实中有关技术秘密许可的几种方式,着重提出技术秘密强制许可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强调在许可过程中对技术秘密本身的保护才是对权利人利益保障的有效途径,并建议有关法律予以确认。通过分析目前社会中存在的几种较为典型的侵犯技术秘密的行为及我国法律保护的现实状况,探讨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在诉讼过程中各自的诉权性质,进而,从立法保护的角度解决技术秘密侵权行为的有关问题。本文分别从技术秘密的立法模式、订立许可协议的内容来限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诉讼程序三个方面提出完善许可过程中对技术秘密利用与保护的方法。本文站在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不同立场,辩证的考虑如何在维护自身权利与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保持技术秘密的秘密特性并且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建议尽快制定专门的法规,并将《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办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使权利主体相应扩大化,多角度、多层面维护许可双方的切实权益,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