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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司法》修订,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进行改革,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以此次公司法改革为契机,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公司法》中抽逃出资的性质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本文总共有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抽逃出资”的理论基础和概念;第三部分分析了“抽逃出资”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第四部分阐述和分析目前我国学界关于“抽逃出资”法律性质的基本观点;第五部分阐述了欺诈性公司财产转让的基本观点;第六部分比较分析了欺诈性公司财产转让与侵占公司财产;最后一部分总结文章核心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