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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发展为视角,分析了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的一般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是近代以来经济学和法学的两大研究主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法学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将法律制度视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强调经济决定法律制度的同时,也注意到法律制度对经济的反作用。古典经济学把法律制度视为维护秩序的手段,而法律和国家干预并不能从根上促进经济的良性运行。此后的经济学研究一直把法律制度作为分析经济现象的既定前提,而不是经济运行的变量。直到康芒斯等人创立的制度学派才把法律制度视为资本主义的基础,并将法律制度与未来性和预期联系在一起,把法律制度作为人类作用于经济活动的重要领域而加以重视。新制度经济学派则认为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认为财产权制度、合同执行制度和司法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设施。
当前,在国际学术界,法律与发展研究、法律经济学研究和新制度经济学都重视研究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以及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机制。基于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无论从长期还是短期看,由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效率都比较差,由私人部门主导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则表现出了较高的效率,而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发展首先需要一套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一种与市场经济相互匹配的法律制度还需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即法律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法律制度如何促进经济发展,以及这些法律制度如何建立起来等关键问题。
我国的改革开放就包含着两层相互关联的内容,即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改革和以法治为取向的法律变革,而旨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市场经济和实现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是两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现象。在改革初期,法律改革是经济改革的组成部分,而经济改革所导致的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又促进了对法律制度需求,由此引发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规模法律制度供给。当经济改革进入继续深化阶段后,法律制度成为了推动经济改革的首要选择,而以修改宪法为先导的法律改革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本文从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互动关系的历史线索和现实经验的出发,在梳理有关二者关系理论的基础上,从我国经济改革与法律发展的视角,运用实证的方法详细分析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变迁的具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而言,本文主要针对一下问题进行了论述:第一章,全面系统地梳理了近代以来有关法律与经济发展的几种理论。从当前国际学术界对法律与经济发展现状出发,首先,追溯近代以来西方的法律与经济发展理论的演变路径及其内容;其次,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法律与经济发展的理论,以及分析了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到列宁对法律与经济发展的实践;再次,描述了作为“法律与发展研究运动”的主要内容,尤其侧重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法律与发展研究的背景、理论依据和基本主张;最后,以我国的经济改革与法律发展为视角来检验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变迁的理论。第二章,着重分析了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的互动变迁关系。从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变迁的历史现象入手,分析了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之间关系的几种理论假设,最后考察了经济发展中的法律制度因素和非法律制度因素。在反思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条件和局限性的基础上,归纳出了几种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非法律制度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关系规则、社会规范、意识形态和经济政策等,从而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法律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第三章,研究了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的经济功能。并深入到经济发展的内部,从经济发展观的演变和经济发展目标的角度出发,论述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进步、社会资本和制度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而侧重分析了作为制度因素的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主要功能,这些功能主要是行为激励功能、资源配置功能、节约交易成本功能和利益平衡功能等。第四章,分析了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的作用机制。分别考察了交易成本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国家干预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分析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提供了分析视角,进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了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第五章,分析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供求机制。从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法律制度供给与需求实践的角度,采用统计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我国的法律制度供给与法律需求,从而检验法律与经济发展理论提出的一些理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