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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货物劳务税制的改革自此拉开序幕。2013年8月1日, “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截止到2014年6月1日,试点行业已经由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扩大到邮政电信业。此次的“营改增”是我国结构性减税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消除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弊端,打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减轻试点行业的税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从长远来看, “营改增”可以促进企业的专业化分工,使企业由“大而全”转变为“小而精”,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最终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实现质的发展。“营改增”是一项税收政策,而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税种,因此其实施必然会对企业的财务各方面带来影响。虽然“营改增”实施的原则是“保持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变或略有下降”,但是“营改增”在实施的过程中是否确实给企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从而实现政策推行的初衷,这是值得我们去研究与探讨的。本文借鉴了前人的优秀经验,立足于微观企业的角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检验“营改增”的实施效果。本文首先介绍了“营改增”的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上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的税负、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然后,本文选取了前期试点行业的部分省市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提出研究假设,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显著性检验及回归分析的方法,检验了“营改增”对企业流转税税负、所得税税负、固定资产投资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流转税税负显著上升,现代服务业流转税税负缓慢下降;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所得税税负的影响不显著;“营改增”在短期内没有引起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加,且这种差异并不显著; “营改增”在短期内引起了企业经营业绩的显著下降。本文在对上述结果可能出现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之后,给出了企业进行应对的相关建议,这会为未来试点行业的纳税人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