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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失灵的现象。公益失灵和志愿失灵是非政府组织失灵的内在机理,营利性倾向、志愿性的缺失、效率低下及公众信任缺失是其失灵内在机理的外在表现。本文对非政府组织失灵的内在机理作深入学理分析,探究失灵的根源,即缺少宽松的发展空间、缺少配套的制度环境和自身独立性的缺失。以自律和他律机制的构建作为矫治非政府组织失灵的切入点。本文第一部分通过界定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内涵及理论依据,厘清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为下文的论述奠定一定的基础;第二部分对非政府组织失灵的涵义予以界定并归纳其失灵的表现,即非政府组织会因为内在的局限性而产生失灵现象,失灵又分为志愿失灵和公益失灵两种类型;并对我国非政府组织失灵原因进行学理分析,探寻非政府组织失灵的深层次原因;第三部分探究矫治非政府组织失灵的相关对策措施,提出以自律和他律机制的构建作为矫治非政府组织失灵的切入点,设计非政府组织自律规范,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设计非政府组织他律规范,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合理利用体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