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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指出人是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统一体。因此人的生命价值也必然是由这三维生命所支撑、所维系。因为所有价值关系都以人的生命存在为前提建立起来的。离开自然生命一切将无从谈起。因此,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是所有人生理想和价值实现的前提条件。同时,人的自然生命总是有限的,只有人的思想和意识是无限的,使人超越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去追求有价值的世界和有意义的人生。所以人的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真正体现着人的本质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人对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向往,人的自然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的完美结合与充分绽放,才是人类最高层次的价值追求。道德作为一种精神,就是人的生命超越的基本依凭和价值向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正是因为有了道德而成为人,人之为人的根本就在于人对生命意义的精神性追求,人也正是在道德的不断提升中逐渐地超越其自然生命存在而使自己的生命有了意义。本论文从两个方面论证生命与道德的辩证关系。一方面,通过对古今中外的生命理论进行分析,论证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是道德的前提和基础,而道德也是内在于生命本身,又高于生命的。无论从中国传统生命理论还是西方生命哲学,或是马克思主义生命价值学说中,我们都能看到生命价值与道德的密切关系。道德是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道德也是生命价值的实现方式,生命的价值因为生命显现出来的道德含量不同,而具有层次上的差异。既不能用道德排斥生命,更不能借口生命来排斥道德。另一方面通过实践论证反省个体生命价值失落和责任感缺失的原因,查找现有道德教育的误区。把生命和道德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和实践,导致了现实中生命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疏离。生命和道德都是人的内在需要,“生命之可贵”与“道德之价值”是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应该做到二者的和谐发展。最后,笔者也提出彰显生命价值必须坚持道德教育。珍爱生命,弘扬生命的价值,绝不能排斥道德,放弃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使命是陶冶人性,铸造健康饱满的人格。道德教育最根本的任务是使受教育者学会做人。引导人们获得生命意义是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道德教育缺失必然导致受教育者的片面发展,导致畸形人格的形成,造成自私自利、不知羞耻、没有信用、忘恩负义的行为存在。人的价值也无从实现。同时彰显生命价值的道德教育需要吸收东西方生命理论中的合理成分,摒弃“自我保全”的狭隘生命观,确立珍爱生命的道德价值观,纠正“不是自私自利的小人,就是舍生忘己的伟人”的狭隘道德评价标准,只有将生命与道德和谐起来,才能用道德激发生命价值的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