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信贷类理财产品在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过程中发行时间尚短,其出现不仅满足了居民日益丰富的投资需求、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作为金融创新工具,还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中间业务收入、促使信托业成为我国金融业管理资产规模第二大的行业。因此信贷类理财产品在近几年颇受各界追捧。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成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购买信贷资产或为发行银行指定的企业融资。在这些环节中,涉及银行、信托公司、投资者、融资者等多个投资主体,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其蕴藏的风险隐忍担忧,也一直是监管的重点,而仅靠监管部门出台政策硬性约束,无法从根本上防范信贷类理财产品风险,针对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征加以防范才是根本措施。本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理论结合实践,首先对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总体情况加以介绍,其次从产品运作流程的重点环节的角度出发,分析信贷类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包括监管制度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也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同时结合投资方向不同的四款信贷类理财产品案例分析其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我国信贷类理财产品存在监管风险,对此应建立长效协助机制,从产品功能角度监管,从而避免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存在政策风险,对此应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建立自上而下的监测系统,商业银行内部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对融资客户进行筛选;存在市场风险,对此应提高市场透明度,不仅要加强信息披露,还可适当引入独立的评级系统,充分发挥标准化工具风险转移的作用;科学设计相关产品及信贷审批流程,防范信用风险;存在操作风险,对此销售人员应转变销售意识,不要误导投资者,加强投资者教育;存在法律风险,为此要先明确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还应完善我国信贷类理财产品的相关法律,借鉴外国同类产品风险研究理论及案例。本文理论结合实践分析信贷类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堵不如疏,并且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神话恰恰反映了经济市场的扭曲,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将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化解为无形之中,并为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