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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按照预算平衡原则,不列赤字,不得举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地方政府投资规模不断增长,导致地方各级政府出现了不同种类的债务。自从2008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后,我国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中央政府提出“四万亿”投资计划。为配合中央政府投资计划,地方政府盲目扩大投资,致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剧增,同时政府债务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日益凸显,这已引起社会各界极大担忧,同时也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根据我国政府债务现